来源:菊梅医生
作者:菊梅医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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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乙肝是一种病毒性肝炎,当疾病处于急性期时,乙肝病毒是非常活跃的。而乙肝病毒可以通过胎盘直接传递给胎儿。在乙肝的病情分类中,大三阳的传染性是最强的。如果孕妇在乙肝两对半的检查中被发现是大三阳,且乙肝病毒数量比较高,那么则需要抗病毒治疗。
1孕前已有乙肝者
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基线评估:HBsAg,HBeAg,anti-Hbe,HBVDNA,肝病严重程度,是否有合并其它病毒感染等情况。
(1)如果基线HBVDNA水平较低(对于HBeAg阳性者HBVDNA<10^5IU/ml;对于HBeAg阴性者HBVDNA<10^4IU/ml),且没有明显纤维化者,暂不进行抗病毒治疗,妊娠期间进行监测。如妊娠第三阶段HBVDNA10^7IU/ml,或既往有HBV(+)婴儿生产史且HBVDNA10^6IU/ml者,则应给予TDF或TAF抗病毒治疗;否则可不予抗病毒治疗。
(2)如果基线HBVDNA水平较高,且有明显肝纤维化但没有肝硬化,建议先进行抗病毒治疗。如果停药后能持续应答,则可妊娠,妊娠期间进行监测,同上(1)处理;如果停药后不能维持应答,则同下(2)处理。
(3)如果妊娠前已有肝硬化,则建议妊娠前先进行抗病毒治疗,并选用TDF或TAF,在妊娠期间继续给予上述药物之一抗病毒治疗,且妊娠期间全程进行监测。
2
治疗期间妊娠者
针对抗乙肝病毒治疗过程中怀孕的妇女,目前还没有标准的处理方案,有两种选择:①暂时停药,全程监测HBVDNA和ALT水平,妊娠第三阶段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抗病毒治疗,但只适用于肝炎程度轻,出现严重反弹或疾病进展的危险性较小的患者;②全程持续抗病毒治疗,但应改为TDF或TAF。
3
乙肝病人产后管理
①关于产后母体抗病毒治疗:已在抗病毒治疗的产妇,产后停药可能会导致肝炎反弹,应继续监测HBVDNA水平,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口服抗病毒治疗是否继续。②关于产后哺乳:产妇没有抗病毒治疗,新生儿已经及时接受主动和被动免疫预防,母乳喂养不会增加新生儿感染HBV的危险,可以哺乳;已接受了抗病毒治疗的产妇,则需谨慎决定是否哺乳,因为这些药物在哺乳期暴露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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