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不是想买就能买

文章来源:肝病_肝病治疗_肝病治疗最好的医院   发布时间:2018-2-22 21:47:39   点击数:
  

保险很重要,看着你裸奔,家人很担心。

所以必须买、尽快买。但不要认为,只要我有钱,什么时候不能买呀!

不好意思,商场里的衣服鞋子是有钱就可以买到,保险还真不是你想买就一定能买到。可能等你意识到这一点时,已经来不及了。

什么人不能买保险?

已患重疾的人买不了;

超年龄买不了;

身体指标超标的要加费或被拒保;

孕妇7个月以后至婴儿出生1个月内不能买。

针对前两点,保险里有个逆选择——认为自己身体状况较差或危险性较大的人,着急投保;身体状况健康或危险性较小的人,不急于买保险。已身患重疾的人,年纪过大担心病患来敲门的人尤其想买保险。但保险公司要考虑自身盈亏和运营,自然会将这两类人拒之门外。所以还是那句老话,买保险要趁早!

第三点,是很多人不愿面对的现实——哪些属于身体指标超标?您已经超了?

乙肝

乙肝已成为我国当前流行最为广泛、危害性最严重的一种疾病,保险公司考量的是它可能对死亡率的影响在增加。所以对于乙肝患者投保,保险公司都会对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核。对于早期的患者一般可以加费承保,对于中末期的患者其拒保率非常高。来自保险业的数据显示,乙肝排在加费和拒保“排行榜”的第一位,占到30%以上。

因此,乙肝患者在投保时一定如实告知健康状况,配合提交过往所有病历资料,保险公司会给予客观、公正的答复。若不如实告知,在两年内如果转成肝硬化或肝癌,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。需说明的是,若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,其肝功正常的话,其投保也可获得正常健康人一样的费率。

体重过高

BMI指数是投保体检最常用的指标之一,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执行稍有不同的标准,当BMI超出26时,有的公司就把列入加费的考虑条件,但一旦BMI超出30者,肯定是有加费的了,如果再高,可能面临拒保。当下,保险业因被保险人体重超重而追加保费的事例非常多,排在加费“排行榜”的第2位。

BMI=体重(kg)÷身高的平方(m)。

一般来说,BMI19~24.9为标准体重,25~30则过重,大于30为肥胖。BMI指数愈高,患病的几率越大。

血脂高

对于轻度血脂高,临床医生多只是提醒患者平时注意控制饮食、体重等,所以,一般老百姓也就认为自己没“病”,对保险公司要求加费不理解。但是,寿险医学与临床医学不同之处在于,它主要看该疾病是否导致风险(死亡率增加)的因素,血脂高,即使没有发展到高血压、糖尿病,但有这种发展的危险趋势,可能导致死亡率的提高,出于公正性的考量,轻者要加费承保,中末期患者被拒保的几率很高。

肝功能异常

肝功能异常居加费“排行榜”的第4位。只要查出肝功异常,一般就要加费了;如果高到3倍以上,就延期,暂不承保;如果高达10倍,或者乙肝发展成小三阳大三阳,可能就没机会参保了。

血压高

不少人到了中年,患上或轻或重的血压高,当身体出现这情况后,如果想投保住院医疗或重疾等健康类保险的话,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体检,并从检查结果再评估做出核保结果。如果只是轻微血压高也许能顺利通过,但稍重一些者则要根据血压高程度核保,其结果主要有除外责任承保、加费承保、延迟承保或拒保。同时,也不排除对于血压高引起的事故作除外责任承保。

血尿

血尿是寿险体检必做的一个项目,血尿不是一种疾病,而是一种现象,寿险医学不会诊断血尿背后的疾病是什么,只看它显示的异常指标。血尿既可能是肾结石,或者肾小球发炎,也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尿毒症。尿毒症就是由慢性肾小球肾炎导致的,而它们初期的表现就是血尿。所以,保险公司会根据血尿的严重程度,做出不同的加费决定,甚至延期承保。

糖尿病

数据显示,年全球约8.3%的成年人患有糖尿病,全球约有3.82亿成年人患有糖尿病,导致约万人死亡,平均大约每6秒钟就有1人死于糖尿病。预计到年,该病患者人数预计会上升至5.92亿。糖尿病是一种典型的“富贵病”,具有不可逆性,只要一经诊断,就不可能承保他的重疾险了;而有血糖代谢异常而没发展到糖尿病,可酌情加费承保。

乳腺肿瘤

虽然乳腺增长,乃至出现乳腺肿瘤(包块),并不是导致乳腺癌的必然因素,也可能是良性纤维瘤。但是,早期乳腺癌往往不具备典型的症状和体征,不易引起重视,常通过体检或乳腺癌筛查发现。总而言之,患有乳腺肿瘤的人有较高的几率发展成乳腺癌患者,保险公司出于风险的衡量,往往把它列为除外责任。

吸烟

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,国内还没有区别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来投保,但在核保时会参考其他体检指标加以区别。投保时若不如实告知,一旦出事是不予理赔的。

酗酒

酗酒者的寿命一定会大打折扣,风险大大增加。保险公司一般把它列入除外责任。即被保险人因酗酒导致的身故,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。若在投保时未据实告知,一旦出事,依照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规定,解除合约,不予理赔。

最后,辩证的看看第四点,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,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,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,暂不受理投保申请,要等产后一个月才受理。同时,对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,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、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,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,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。所以,准备生孩子的家庭,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,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,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。

三马开的保险公司推出国民医保:万医疗(万癌症)保险,社保药、自费药、进口药均可报销,0-60岁都可以投保,每年仅需元起

长按上图识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治疗皮肤病最好的医院
治疗皮肤病最好的医院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kokowo.net/gbcs/47355.html